覆盖9610/9710等全通关模式 苏州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苏州跨境电商企业可享受涵盖9610、9710等全通关模式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内容与实操指南如下:
一、核心政策覆盖全通关模式
出口退运商品免税政策
适用范围: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海关监管代码9610(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1210(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申报出口的商品。
政策内容:因滞销或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退货规定执行。
特殊要求:监管代码1210项下商品需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出区离境之日起6个月内退运至境内区外。
出口海外仓“离境即退税”政策
在申报明细表“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填写“海外仓预退”标识(业务类型代码:HWC-YT)。
生产企业使用单独申报序号、外贸企业使用单独关联号申报出口预退税。
核算期截止日(次年4月30日)前未办理核算的,需追回已退税款,待销售后重新申报。
适用范围:以海关监管代码9810出口至海外仓的货物。
政策内容: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出口退(免)税,无需等待实际销售。若货物未实现销售,可先办理“出口预退税”,后续根据销售情况核算税款。
操作要求:
综试区无票免税政策
适用范围:在苏州跨境电商综试区注册,并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出口申报手续的企业。
政策内容: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叠加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实操指南:政策直达快享
退运商品免税申报流程
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或报关单、退运原因说明(滞销需提供“自我声明”,退货需提供平台记录或返货协议)。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退运商品需保持原状(经拆箱、检验等仍可视为原状),未被使用(试用后退货除外)。
已办理出口退税的,需补缴税款并取得《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条件自查:
材料准备:
申报渠道:通过苏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提交材料,海关审核后办理退运免税手续。
出口海外仓退税申报流程
销售记账凭证、销售明细账等资料需留存备查,纸质化或数字化方式均可。
申报出口预退税的,需在货物销售后15日内完成资料留存。
货物离境后,凭出口报关单及相关材料申报出口预退税,区分已销售与未销售货物。
未销售货物需在核算期截止日前办理税款核算,未核算的追回退税款。
预退税申报:
销售佐证资料留存:
综试区无票免税操作
企业注册与备案:在综试区注册并完成出口货物日期、名称、数量等信息的线上登记。
出口申报: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无需提供进货凭证即可享受免税。
三、政策叠加与地方支持
市级专项资金支持
苏州设立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跨境电商标杆企业、品牌出海、海外仓建设、境内仓储等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例如:企业使用符合条件的公共海外仓,可享受当年度仓储费用和仓内服务费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监管便利化措施
苏州海关推行“先检后拼”“退货中心仓”等创新模式,优化拼箱货物监管流程,缩短通关时间。
税务部门依托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完善退免税系统,引导企业用足政策,及时办理申报。
四、风险规避与合规建议
退运商品管理:确保退运商品符合“原状”要求,避免因加工、改装导致免税政策失效。
退税核算时效:出口海外仓企业需在核算期截止日前完成税款核算,逾期将追回退税款。
单证留存:销售佐证资料需完整留存,以备税务机关核查,伪造资料将面临补税及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