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申报:国家+园区双系统操作指南
苏州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申报:国家+园区双系统操作指南
一、申报前准备
确认企业类型与条件
企业需属于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或材料五大类之一,并满足以下核心条件(以设计企业为例):人员结构:研发人员占比≥40%(月平均人数)。
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营业)收入总额比例≥7%。
业务收入: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比≥60%,自主设计收入占比≥50%,且企业收入总额≥3000万元。
知识产权: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且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其他类型企业条件详见《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准备申报材料
基础材料:营业执照、质量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项目备案文件等。
人员证明:上年度月平均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发人员名单及占比说明。
财务与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集成电路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产品证明:主要产品列表、测试报告或用户报告、销售合同。
其他材料:承诺书、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如适用)。
二、国家系统申报(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
注册与登录
使用企业信用代码作为登录名注册账号,已注册企业需重新注册并申报。
登录后进入“企业申报”模块,点击“添加”开始填报。
填报信息
企业基础信息:填写企业名称、信用代码、所在地区(计划单列市需单独选择)等。
经营情况:按系统提示填写研发人员占比、研发投入、集成电路业务收入占比等数据,系统实时校验逻辑关系。
知识产权信息:上传已授权发明专利证书或关键核心技术说明材料。
生成申请表:填报完成后点击“生成企业申请表”,下载后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为PDF上传。
提交与暂存
点击“暂存”可保存未完成申报,点击“提交”后申报信息不可修改。
提交前需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相关提示”,确认材料完整无误。
三、园区系统备案(苏州工业园区企业)
登录园区系统
访问园区企服中心官网(https://www.sipac.gov.cn),进入“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通知”,按要求上传材料。
上传材料要求
电子版材料需为完整PDF文件,内容与纸质版一致,包括申请书、佐证材料等。
纸质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递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四、时间节点与注意事项
申报时间
国家系统:2025年9月25日—9月30日、10月9日—10月14日(共11个工作日)。
园区系统:2025年10月10日前完成备案。
纸质材料递交:2025年10月10日中午12点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关键提示
双系统均需申报:国家系统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园区系统完成备案。
材料一致性: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需完全一致,避免因材料不符被退回。
审核状态查询:通过国家系统“企业申报-列表页面”查看审核进度(未提交/审核中/待修改/通过/不通过)。
结果查询:2025年11月30日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是否列入清单,列入企业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
五、申报后管理
政策享受
列入清单的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已列入2024年清单但未列入2025年清单的企业,自2025年11月30日起停止享受政策。
变更报告
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等重大变化时,需在完成变更登记后45日内向省级工信部门报告,并提交《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及相关材料。
日常监管
地方工信、发改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清单内企业加强监管,发现以虚假信息获得资格的,将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法处理。





